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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今日开庭!陈世峰律师称:刀系刘鑫递给江歌,江歌按门铃刘鑫没开!

2017-12-11 华律网

“江歌案”今日在东京开庭。

据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的网上公示,江歌案将于12月11日至15日每天上午10时审理,20日下午15时宣告判决。

江歌案审判大致流程: 

12月11日 加害人 陈世峰主场

12月12日 目击者证言(刘鑫等)

12月13日 目击者证言(法医等)

12月14日 受害人 江歌方面的证言

12月15日 讨论和建议?辩论(内容不明)

12月18日 全天评议(陪审员们开会,制定判决书内容)

12月19日 全天评议(陪审员们开会,制定判决书内容)

12月20日 预定判决(10分钟内宣读判决书完毕,死罪还是有期)

庭审陈世锋律师方证词:

1.陈世峰坚持否认故意杀人,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

2.报警电话录音里室内的刘鑫隔门喊话:“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应该是对话陈世峰;

3.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是刘鑫都没有给江歌开门。江歌的死因是失血过多。

4.律师称凶器水果刀是刘鑫从房里递给江歌的;自己在跟江歌夺刀的过程中误伤了江歌。造成江歌死亡的原因是第一刀就伤及了左颈动脉。

5.当天陈世峰是带着一瓶酒前往江歌住所的,是想和江歌一起聊聊有关刘鑫的事情的。

6.当陈世峰看到江歌倒下后,考虑到还要负担医药费,于是有了杀意。但造成江歌死亡的第一刀,是夺刀造成的,当时并没有杀意。日本警方指控陈世峰杀人罪和恐吓罪。陈世峰只承认了恐吓罪。因此他承认恐吓罪,否认杀人罪。

据法医检测,遇害当日江歌被刺颈部11-12次。江歌伤口最浅的是6.5厘米,最深的是8厘米,一刀毙命,颈部有多处穿透伤。伤口呈现“一个口扎入,两个穿透口出”,推测为反复扎入。

昨天,江歌母亲江秋莲召开记者见面会。在见面会上江歌母亲接受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2月10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接受媒体采访时,哽咽落泪。   

 图/姚为 

为了给女儿讨公道,江秋莲于2017年8月14日在国内发起签名活动,请求日本法院判处陈世峰死刑。11月4日,江歌遇害一周年后,江秋莲赴日开展签名活动。12月1日,她向东京地方法院提交450多万份签名。

从日本现有立法来看,立法上共有21个死刑罪名

在司法实践中,判处死刑的案件绝大多数存在于杀人和强盗致死的案件中,并且死刑判决的绝对数量较少。从日本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从1991年至2015年的25年间,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的共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实际执行的更少。日本是一个不提倡死刑的社会,被告要被判处死刑,需要犯下非常严重的罪行。

就故意杀人而言,根据1950年至今,被告因故意杀人而被判处死刑的个案,一般在同一案件中被告人杀死2人或者2人以,才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杀死一个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极少,从1950年至今仅有11例,在这11个案例中,被告人除杀死一人之外,还实施了强奸、抢劫、拐骗、放火、抢夺警察枪械挟持人质等其他严重犯罪行为。

通过对日本以往相关判决的梳理,再比较江歌案件,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以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都不及以往相关判例中被告人行为的恶劣程度及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日本作为一个在司法实务中格外遵守先行判例所确定的裁判标准的国家,可以预见在江歌案件中突破先例裁判标准的可能性较低。

案件时间线


2015年10月,日本某语言学校,刘鑫搬进江歌寝室,两个人初次见面成为室友。

2016年4月,刘鑫入读日本大东文化大学院,与陈世峰成为恋人。

8月25日,刘鑫和陈世峰分手。

9月2日,江歌和刘鑫合租到一起。

11月2日下午,陈世峰来到江歌公寓找刘鑫复合,刘鑫独自在家。江歌回来后与陈世峰发生口角。

11月2日晚上,陈世峰尾随刘鑫至打工地点,刘鑫下班后请求江歌等她结伴回家。

11月2日22点多,江歌和江秋莲微信通话,23点08分挂断。

11月3日零点22分,江歌在公寓门前被陈世峰杀害。

11月3日17点,中国驻日大使馆打来电话表示江歌遇害。晚上,江秋莲从刘鑫那确认了噩耗。

11月4日凌晨三点,江秋莲发布微博,请求在日留学生督促警方破案。

11月4日晚,江秋莲抵达日本。

11月5日9点33分,江秋莲发微博:我是江歌的妈妈,我现在在东京警察署,昨晚见到江歌遗体,我怀疑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请同胞们帮忙讨回公道。

11月7日,陈世峰被警方以恐吓罪逮捕。

11月9日,刘鑫第一次对江秋莲讲述案发情况,认为是陈世峰杀的。

11月10日,刘鑫向江秋莲表示,陈世峰曾来公寓骚扰。

11月11-12日,江歌追悼会在日本举行。

11月19日,江秋莲带着江歌骨灰回国。

11月24日,日本警方最终以杀人罪对陈世峰发布逮捕令。

12月14日,陈世峰以杀人罪被正式起诉。

2017年8月14日,江秋莲在国内发起签名活动,请求判决凶手死刑。6天内,24万网友在线支持。

11月4日,江秋莲再次前往日本,征集签名要求判陈世峰死刑。

12月11日,江歌案于东京公开审判。

7个争议点待解


1、案发时是否存在刘鑫人为锁门?

A:刘鑫在接受采访时回忆,听到江歌第一声尖叫就去推门,推开30公分被一股力推了回来,第二次再推就推不动了。她说,“我没有堵住门,第一时间去开门了,门从外面被反推了回来,再也没推开。”她还表示,“警察来了之后,我是直接开的门。”刘鑫说,直到警察到来,她都没有出门看一眼。

B:江秋莲认为是刘鑫先进屋反锁了门,阻断了江歌的逃生之路。“因为日本的门,不从里面反锁、不用钥匙锁死,从外面是可以打开的。”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觉得女儿没有那么高尚,不会为了救刘鑫而牺牲自己。她在微博文章中写道,“(刘鑫)明知有危险自己关上门报警,把江歌关在门外被杀害,是多大心机?”

2、刘鑫是否知道门外的人是陈世峰?

A:刘鑫在面对江秋莲时说,“当时我真的不知道是陈世峰在外面杀人,我也不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在微博文章中写道,“一开始我真没想到杀人犯是身边的人,都是通过日后一些监控录像的指证慢慢确定下来。我也能感觉出来谁的动机比较大,但没有足够证据。”直到11月9日,刘鑫第一次与江秋莲在微信上讲述案发情况,觉得是陈世峰杀的。

B:江秋莲认为刘鑫说谎,她在微博文章中质疑刘鑫,“陈世峰当晚十一点还在给你打电话吧?你什么也不知道?报警时间和内容戳穿你这些谎言,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你第一时间报警?”律师大江洋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刘鑫当时对警察的供述中承认,她知道门外袭击江歌的人是陈世峰,也知道杀死江歌的人是陈世峰。

3、案发时刘鑫是否听见门外有声音?

据朝日新闻报道,住在隔壁公寓的一个50多岁的女性,在案发当时听到“有女人一阵尖叫的声音,然后一下安静了,然后又听见悲鸣声,好像有男有女。”

A:刘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厕所换裤子时听到江歌在外面“啊”了一声,随后就去开门,但门被弹了回来。随后她表示,“当时外面什么声音都没有,如果真的有声音的话,我就知道是谁了。邻居说听到有人在外面喊得很惨,那都是我喊的,我当时都快喊破嗓子了。”后来她回屋报警,“报警的时候我自己都很混乱,我真的没有余力去听外面的声音,但是我很肯定的是,没有说话的声音,也没有争吵的声音,没有喊叫的声音。”

B:江秋莲在微博文章中写道,所有在日本居住的人都知道,日本房子隔音很差,刘鑫不会什么都没听见。她在两人见面时问刘鑫,“江歌第一声尖叫你就推门了?”刘鑫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刘鑫在面对江秋莲时表示,“(我)报完警之后,能听到门外有窸窸窣窣很小的声音。”

4、陈世峰的杀人动机?

首先,陈世峰是是冲着刘鑫去的还是江歌去的?

江秋莲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陈世峰一开始遇到的是刘鑫江个两个人,或者刘鑫开门露面,那么两个人生还的可能性更大;但刘鑫始终表示,案发时自己没有锁门,导致自己没法出去,她也不知道门外的是陈世峰。

其次,陈世峰是蓄意谋杀还是过失杀人?

按照日本法律,过失致死和蓄意杀人的罪名都是故意杀人罪,但两者的行为评价不同,量刑也有较大差别。如果是故意杀人或者蓄谋杀人,从情节上和量刑上都会从重。

5、陈世峰的凶器从何而来?

律师大江洋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陈世峰承认杀害了江歌,但否认刀是自己事先准备的,而是江歌带在身上的。“他(陈世峰)否认自己是有计划的。”

大江洋平说,根据刘鑫供词,她表示没有看到刀是陈世峰准备的,还是江歌携带的。

如果刀是江歌携带的,量刑存在两种可能性:

(1)两人争吵时,陈世峰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2)在争吵过程中,陈世峰过失杀人致人死亡。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凡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当地法律裁判,回国后仍可能追求刑责,减免其已在国外的服刑即可。

6、陈世峰在案发时的行动轨迹?

根据江歌和刘鑫的聊天记录,11月2日下午,陈世峰已经出现在江歌的出租屋门口,并与江歌发生了争吵,随后还一路尾随二人。江秋莲在微博文章中写道,期间陈世峰还对刘鑫进行了威胁。但当晚刘鑫先上楼进门,她有无发现陈世峰?没能进门的江歌是如何遭遇陈世峰的?此前他身在何处?这些问题要等待案卷公布才能知晓。

7、陈世峰杀人后身在何处?

11月7日,陈世峰被警方以恐吓罪逮捕。从杀人到被捕,陈世峰有四天的时间,这四天里做了什么?和什么人进行了联系?

据红星新闻报道,陈世峰涉案后曾向一位日本老太太交代后事,这位老太太是陈的“日本妈妈”。陈世峰杀人两天后曾找她交代后事,“当时他称自己犯了严重的事情,让帮忙退掉房子,并把父母的联系方式留了下来。”陈世峰没有告诉日本老太太发生了什么,她也没有追问,“万万没想到是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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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时间综合;长安剑

编辑:小律

投稿邮箱: lizhijia@66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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